DB14/ 3176-2024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14/ 3176-2024 | 标准名称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10-21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山西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山西省生态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任攀杰、赵海霞、刘澎、陈旭东、冯蕊、刘志强、高小武、刘娜 | ||
起草单位 | 山西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应急保障中心(山西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规划和技术研究院、山西晋环科源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与监督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除执行本文件外,还应执行国家和山西省相应的污染控制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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