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3852-2024 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建设要求

标准号 DB23/T 3852-2024 标准名称 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档案建设要求
发布日期 2024-08-30 实施日期 2024-09-29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归口单位 黑龙江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执行单位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A20
国际标准分类 03.080.99
起草人 姜士奇、梁丽、董璇、孙毅、曹洋、马洪超、王鑫、郭丽红、陈莹璐、张维维、王孟钊、李胜后、钟蕾、王鹏、薛慧心、张驰、张谊莹
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公共信用中心、黑龙江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黑龙江大学、黑龙江省市场主体信息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图书馆、黑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哈尔滨金融学院、齐齐哈尔市信用信息和营商环境监督举报中心、绥化市信用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档案的建设原则、总体要求、建设内容、信息采集与处理、信息使用与共享、信息归档与维护。

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各级信用信息平台、信用监管平台涉及市场主体公共信用信息档案的建设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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