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62.1-2023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标准号 SN/T 5562.1-2023 标准名称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发布日期 2023-12-29 实施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海关总署
执行单位 海关总署 主管部门 海关总署
中国标准分类 A00
国际标准分类 03.120.20
起草人 张彦彬、席静、刘丹、周旭、李静、綦佩妍、莫灵江、苏杨、吴柯、李嘉敏、林俊伟、包先雨、徐敦明、陈泳、何王福、郑俊超、李志勇、周锦顺、欧阳佳
起草单位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广州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州海关信息中心、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关信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的总体原则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数字化升级可参考本文件相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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