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62.1-2023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标准号 | SN/T 5562.1-2023 | 标准名称 | 海关实验室数字化管理规范 第1部分:总则 |
发布日期 | 2023-12-29 | 实施日期 | 2024-07-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海关总署 |
执行单位 | 海关总署 | 主管部门 | 海关总署 |
中国标准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20.20 | ||
起草人 | 张彦彬、席静、刘丹、周旭、李静、綦佩妍、莫灵江、苏杨、吴柯、李嘉敏、林俊伟、包先雨、徐敦明、陈泳、何王福、郑俊超、李志勇、周锦顺、欧阳佳 | ||
起草单位 | 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广州分中心、广州海关风险防控分局、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广州海关信息中心、广州海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海关信息中心、厦门海关技术中心、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广东技术师范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的总体原则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海关实验室数字化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数字化升级可参考本文件相关部分。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