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 8443-2014 民用飞机航空电子设备完整性大纲要求
标准号 | HB 8443-2014 | 标准名称 | 民用飞机航空电子设备完整性大纲要求 |
发布日期 | 2014-05-19 | 实施日期 | 2014-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中国标准分类 | V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90 | ||
起草人 | 韩洪韬、黄永葵、朱晓飞、朱占奎 |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无线电电子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飞机航空电子设备的完整性要求及其验证要求,并对规定的要求与验证要求给出了理由、导则和经验。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飞机航空电子设备的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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