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515-2023 出口食品中氟唑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标准号 | SN/T 5515-2023 | 标准名称 | 出口食品中氟唑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 |
发布日期 | 2023-11-01 | 实施日期 | 2024-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海关总署 | 归口单位 | 海关总署 |
执行单位 | 海关总署 | 主管部门 | 海关总署 |
中国标准分类 | X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50 | ||
起草人 | 郭庆龙、孙强、崔淑华、张谦、王萍、刘宏玉、曾景斌 | ||
起草单位 | 青岛海关、青岛海关技术中心、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出口食品中氟唑菌酰胺残留量的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蔬菜、水果、糖料、谷物、油料和油脂、坚果、动物组织、乳、蛋、蜂蜜、干制水果、调味料和茶叶中氟唑菌酰胺残留量的测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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