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 4966-2024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34/ 4966-2024 | 标准名称 | 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 实施日期 | 2024-1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
执行单位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管部门 |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60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30 | ||
起草人 | 匡武、王翔宇、吴文明、李海洋、程丽萍、刘兴莹、梅雅芳、温贝贝、张登亮、齐翠翠 | ||
起草单位 | 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新联科环境科技(安徽)有限公司、安徽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电镀排污单位和专门处理电镀废水的集中式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排污许可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控制与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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