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32151.41-2024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1部分:工业硅生产企业
标准号 | GB/T 32151.41-2024 | 标准名称 |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要求 第41部分:工业硅生产企业 |
发布日期 | 2024-09-29 | 实施日期 | 2025-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归口单位 | 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全国碳排放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40 | ||
起草人 | 李志刚、刘松昊、文建华、卢国洪、张锌、任孝旻、郭超宇、樊国洋、赵一宝、王宁宇、杨鹏、贾志杰、谭思宇、葛青、梁平、朱尔明、孙国东、张维奇、陈国芳、陈婷 | ||
起草单位 | 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永昌硅业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吉盛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国创轻合金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四川永祥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鑫元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宁夏荣华缘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硅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边界、核算步骤与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报告内容和格式。 本文件适用于以工业硅生产为主营业务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量的核算与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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