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31/T 037-2023 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标准
标准号 | DB1331/T 037-2023 | 标准名称 | 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评价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3-04-13 | 实施日期 | 2023-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执行单位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主管部门 |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20 | ||
起草人 | 徐小伟、吉淑敏、李劲遐、吴景山、吕南、朱荣鑫、龙颖茜、郑锐鲤、董璐璐、郭顺智、邓红亮、李晓瑞、于洪利、孙起、孟冲、赵晨、丁福峰、刘雨、郭清、吕旭阳、邸捷、李雪薇、傅小里、田鑫东、彭觉、严莉、李津、汪胜、赵聪颍 | ||
起草单位 |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和交通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为贯彻落实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推进雄安新区绿色低碳社区高质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培育绿色低碳文化,推广低碳生活方式,规范绿色低碳社区评价,制定本标准。 为本标准适用于雄安新区规划范围内居住社区绿色低碳综合评价。 为绿色低碳社区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雄安新区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空间布局与生态环境、绿色建筑与能源利用、水资源与固体废弃物、绿色交通与低碳出行、社区治理与低碳生活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为绿色低碳社区评价除应满足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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