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811-2024 物联网 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标准号 | GB/T 44811-2024 | 标准名称 | 物联网 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4-10-26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标准委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委 |
中国标准分类 | L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35.240.01 | ||
起草人 | 王为中、陈伟雄、蒋楠、李曼丽、汪睿棋、王奥、李志纯、陈希、夏虎、李彩虹、张君、张印、王敏、王国瑞、杨秋勇、付立民、张泽谦、贾晓杰、刘国杰、王智永、胡之恒、申中一、冯曹冲、陈勇锦、才智、董卫魏、张超超、王春涛、李冰、高立伟、李欢、陈兵、陈亚利、陈进宝、周禹含、杨琳、张少泽、张宏强、裴求根、陈彬、郭天序、陆俊娟、宋博宇、王兰、白雪、朱姝睿、吴俊伟、张磊、王毅、李傲铁、郭威 |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青岛新比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大数据中心、上海软中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国信优易数据股份有限公司、深邦智能科技(青岛)有限公司、星耀能(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广核智能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卫星环境工程研究所、北京铜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心、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中国电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方信标准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描述了物联网应用场景下的数据质量评价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物联网数据全生存周期的数据质量评价过程的建立和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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