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0006.11-2024 塑料 再生塑料 第11部分:聚氯乙烯(PVC)材料

标准号 GB/T 40006.11-2024 标准名称 塑料 再生塑料 第11部分:聚氯乙烯(PVC)材料
发布日期 2024-09-29 实施日期 2025-04-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归口单位 全国塑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中国标准分类 G32
国际标准分类 83.080.20
起草人 丁鹏、申辉、王万卷、李丹、陈敏剑、郑慧琴、谭波涛、张彦君、王雅玲、王莉、崔芃、谌建平、陈宏愿、李晓萌、戴玉华、吴永刚、鲍克伟、贺冲、王磊、史迎杰、王如平、凌乐旭、谢建玲、何国山、谢鹏、罗川、朱安生、张学明、周雷、汪理文、王军、赵静、程杰、何慧、李开颜、张庆建、张新华、李晓增、王佳敏、熊冬意、任雨峰、王晨、崔铨卿、颜泽林
起草单位 安徽冠泓塑业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中蓝晨光成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国家再生有色金属橡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苏州润佳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研究院、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江苏金发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金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理工大学、承德市金建检测仪器有限公司、浙江富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通宝加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北京华塑晨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中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齐鲁分公司、广东省中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北京燕山石化高科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同轨科技成都有限公司、深圳市杰美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广州维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石油化工学院、深圳市欣冠精密技术有限公司、赣州穗联工程塑料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恒伟林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聚氯乙烯(PVC)再生塑料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和随行文件、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废弃的聚氯乙烯塑料为原料,经分类、筛选、粉碎获得的粉状未增塑聚氯乙烯再生塑料[PVC-U(REC)],以及经分类、筛选、粉碎、熔融挤出造粒等工艺制成的颗粒状增塑聚氯乙烯再生塑料[PVC-P(REC)]。

本文件不适用于来自医疗废物、农药包装等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的聚氯乙烯再生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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