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HAW 0011-2024 干眼诊疗中心分级建设要求
标准号 | T/CNHAW 0011-2024 | 标准名称 | 干眼诊疗中心分级建设要求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实施日期 | 2024-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晋秀明、洪佳旭、陈蔚、高华、黄晓丹、王林农、李素霞、陈百华、杨侃、谷浩、任胜卫、顾正宇、陆成伟、曲利军、李贵刚、丁琳、肖湘华、张立军、吴洁、仲凯、董鹏、张翰雷、朱奕睿、单琨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族卫生协会眼学科分会、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山东省眼科医院、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科医人激光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上海臻复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北京悦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干眼诊疗中心的建设范围、区域与功能划分、设备、器械和药品、信息系统、人员、业务开展、公众健康教育、专业及临床研究能力提升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进行“干眼诊疗中心”的规范化分级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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