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NHFA 113.1-2024 保健食品用原料 核糖核酸
标准号 | T/CNHFA 113.1-2024 | 标准名称 | 保健食品用原料 核糖核酸 |
发布日期 | 2024-05-23 | 实施日期 | 2024-06-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归口单位 | ||
执行单位 |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营养保健食品协会 |
中国标准分类 | X83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67 | ||
起草人 | 许文涛、朱龙佼、贺晓云、王佳、陈玉琦、陈玉平、曾峥、黄国新、贾顺义、马媛、杨亚囡、李梦琦 | ||
起草单位 | 中国农业大学营养与健康系、大连珍奥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适用于以酿酒酵母或产朊假丝酵母为主要原料,经液体发酵后得到菌体,再经过提取、分离、干燥等工艺制得的保健食品用核糖核酸的生产、检验和销售。 本文件规定了核糖核酸的定义、缩略语、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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