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44261.4-2024
中文名称:信息技术 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视频监控系统中的应用 第4部分:真值与视频标注程序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technology—Use of biometrics in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s—Part 4: Ground truth and video annotation procedure
发布日期:2024-10-26
实施日期:2025-05-01
提出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委
起草人
吴鸿伟、钟陈、李琦、宋继伟、宋婧琦、刘蔓、李扬、蔡成涛、蒋慧、樊磊、李小龙、何钰鸿、曾定衡、李军、蔡春水、郑城、胡蕾、胡涛、仇志伟、高青海、苏志坚、王铁雁、余群、陈振杰、李原、李欣泽、赵峻莉、马立群、王海滨、凌俊、张立华、苏立伟、江涛爱、郑丽颖、于金喜、杨占金、阙锦龙、黄剑锋、田启川、胥建民、宋方方、江学斌、项刘宇、李晓潮、林晓清、耿力、张建军、曾梅月、毛新建、肖涛、田川、李广强、魏超
起草单位
国投智能(厦门)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九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哈尔滨工程大学、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万里红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熵基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建筑大学、云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西园数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邮电大学、湖北民族大学、太原罗克佳华工业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恒巨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赛翔科技有限公司、山东极视角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宏诚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营口巨成教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安全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东分院、长春博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想中天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瑞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眼神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惠州学院、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凯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复(东莞)标准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江西师范大学、厦门大学、罗克佳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狄耐克物联智慧科技有限公司、天津云翔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常州海图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京投卓越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九安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赛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人、人脸和其他身体部位,以及图像中出现的任意主体的标注要求,内容如下。
——插入在视频流的元数据。
——对全部和部分空间和时间的真值信息进行编码:视频中出现的对象;视频中缺失的对象。
——已知和未知主体的不同标注过程。
本文件未规定视频数据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