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4822-2024 航空发动机碳烟颗粒排放测量方法
标准号 | GB/T 44822-2024 | 标准名称 | 航空发动机碳烟颗粒排放测量方法 |
发布日期 | 2024-10-26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归口单位 | 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国家标准委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委 |
中国标准分类 | V3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050 | ||
起草人 | 陈龙飞、任海涛、朱美印、徐征、胡雪欢、马晓燕、刘站平、于宏军、崔凝、于敬磊、尹航、张鹤丰、张文阁、刘俊杰、常怀秋、于明州、陈亮、杨晓军、曲直、刘纯丽、李光泽、常刘勇、张斌、钟生辉、张承林、宋建宇、孔祥兴、方杰、张越、郑颖尔、倪红、王燕军、周素红、朱晓阳、孔明、徐鹏、孙磊、刘航宇 | ||
起草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杭州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创新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适航审定中心、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计量大学、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航空发动机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洛阳电光设备研究所、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纳米科学中心、中国民航大学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描述了航空发动机碳烟颗粒排放的测量方法,规定了航空发动机碳烟颗粒排放测量的测量对象、测量系统布局、测量条件、试剂与材料、仪器设备、测量程序、测量数据处理、质量保证和控制,以及测量报告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航空发动机(以下简称“发动机”)碳烟颗粒排放的测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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