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T 17145-2024
代替以下标准:GB/T 17145-1997
中文名称: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导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recycling of used mineral oil
发布日期:2024-11-28
实施日期:2024-11-28
提出单位: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归口单位: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标准委
起草人
王秀腾、刘宇程、李铭、龚海峰、高东峰、刘静、孙波、王兆龙、谢珺、薛银刚、田宇、严小飞、谢春磊、高云山、孟於冬、王健、郑洋、赵巍、张雅静、张后虎、王恺、王春妹、谢佳华、刘玉滨、王海燕、陈明燕、张迪、江友峰、刘杰、张占元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西南石油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东营国安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南京佳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茅台酒厂(集团)循环经济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工商大学、常州大学、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科学发展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清华大学天津高端装备研究院、江苏中吴长润环能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天汉环境资源有限公司、常州菲纳斯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内蒙古自治区固体废物与土壤生态环境技术中心、绍兴市柯桥区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废矿物油回收与再生利用的一般要求、回收管理要求、再生利用过程要求、环境保护要求及再生利用产物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机械设备、动力装置、电力电器设备、金属加工及交通运输工具(汽车、火车、船舶、飞行器)中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齿轮油、废汽轮机油、废变压器油、废防锈油、废溶剂油、废切削油、废热处理油等废矿物油的回收和再生利用。
本文件不适用于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精炼过程中产生的含油污泥和残渣等含矿物油废物,也不适用于废矿物油及含矿物油废物的能源化利用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