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GB 45067-2024
中文名称: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
英文名称:Criteria for major accident potential of special equipment judgment
发布日期:2024-11-28
实施日期:2024-12-01
提出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归口单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批准发布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起草人
孙仁山、李哂荟、贾国栋、李歌、刘华、肖彪、曹宏伟、魏成立、郭晋、蒋玫、侍吉清、孙泽、郭培杰、张生、常广冬、叶飞、王晓梅、孙明、钱敏才、季本军、王为国、侯少毅、王善江、王长明、李聪、曹光敏、王国华、宋高峰、黄克帅、杨宁祥、赵守辉、王洪珍、陈聪、李景振、侯文焘
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大连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测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山东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珠海院、山东特安检验集团有限公司、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机械工业上海蓝亚石化设备检测所有限公司、四川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术语和定义、判定准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使用过程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a)军事装备、核设施、航空航天器使用的特种设备;b)铁路机车、海上设施和船舶、矿山井下使用的特种设备以及民用机场专用设备,房屋建筑工地、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c)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不需要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