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3502/T 157-2024

中文名称:水质 硝基呋喃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硝基咪唑类和抗病毒类药物的测定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法

英文名称:Water quality—Determination of nitrofurans, macrolides, chloramphenicols, nitroimidazoles and antiviral drugs—Liquid chromatography-tandem mass spectrometry

发布日期:2024-12-13

实施日期:2024-12-13

提出单位: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归口单位:厦门市生态环境局

批准发布部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陈猛、王倩、高静、梁榕源、李振良、马晓霞

起草单位

厦门大学、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福建省厦门环境监测中心站、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标准范围

本文件述了水中硝基呋喃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硝基咪唑类和抗病毒类药物的液相色谱-串联质谱测定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地表水、地下水、海水和生活污水中硝基呋喃类(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大环内酯类(红霉素、泰乐菌素、白霉素、延胡索酸泰妙菌素、林可霉素、替米考星)、氯霉素类(氯霉素、甲砜霉素、氟甲砜霉素)、硝基咪唑类(甲硝唑、二甲硝咪唑、洛硝达唑)和抗病毒类(金刚烷胺)药物残留的测定。

当地表水、地下水和海水取样为1L,定容体积为1.0mL,进样体积为10μL时,硝基呋喃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硝基咪唑类和抗病毒类药物的方法检出限为0.6ng/L~2ng/L,测定下限为2.4ng/L~8ng/L;当生活污水取样为200mL,定容体积为0.5mL,进样体积为10μL时,硝基呋喃类、大环内酯类、氯霉素类、硝基咪唑类和抗病毒类药物的方法检出限为2ng/L~4ng/L,测定下限为8ng/L~16ng/L,详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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