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号:DB44/T 2593.1-2024
中文名称:液氢气瓶 第1部分:材料、设计、制造、检验与试验
发布日期:2024-12-23
实施日期:2025-03-23
提出单位: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归口单位:广东省氢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起草人
郑任重、郭晋、黄钧、劳英杰、刘金良、艾斌、张圆明、赵吉诗、周宁、罗东明、朱鸣、李兆亭、陈虹坤、金子儿、刘洋、谭粤、莫家明、李蔚、杨宁祥、张耕、杨刚、李杰、徐瑶、屈莎莎、胡昆、崔庆丰、章宇庆、陈志斌、梁峰、鲍俊涛、丛成龙、王宏君、杨金龙、江海滨、陈林
起草单位
广东省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佛山绿色发展创新研究院、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广东华南特种气体研究所有限公司、佛山环境与能源研究院、佛山市南海区华南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中心、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准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液氢气瓶(以下简称“气瓶”)的术语和定义,符号,型号和基本参数,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标志、包装和运输,出厂资料,资料保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贮存液氢(仲氢体积含量不低于95%,热力学数据见附录A),设计温度不高于-253℃,公称工作压力为0.2 MPa~3.5 MPa,公称容积为150 L~450L,可重复充装的立式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