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业标准(Q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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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空盒气压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存储等。本标准适用于连续记录大气压力的日记型和周记型空盒气压计。
本标准规定了毛发湿度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连续记录空气相对湿度在30%RH~100%RH范围内变化的日记型和周记型湿度计。
本标准规定了动槽水银气压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气象台站及有关部门测定大气压力的动槽水银气压表。
本标准规定了双金属温度计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自记型(日记和周记)双金属温度计。
本标准规定了全国农业气象台站农业气象观测资料年报表的文件结构、数据格式和各项目内容的有关细则。标准数据格式适用于农业气象观测资料的收集存储、传输、信息化处理等,实现农业气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和信息共享
本标准规定了地面气候资料30年整编常规项目及其统计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气象台站进行地面气候资料30年整编累年值的统计。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观测用铂电阻温度传感器产品的适用范围、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存储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气象观测用铂电阻温度传感器的设计、制造和产品验收等。环保、农业等部门测
本标准规定了铂电阻电动通风干湿表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干湿表传感器的研制、生产和产品验收等。
本标准规定了旋转式测风传感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等。本标准适用于数字式输出、自动观测的数字测风仪所用传感器的研制、生产和产品验收等。其他用途的旋转式测风传感器可参考使用。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级热电式直接辐射表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成套性等。本标准适用于气象、农业、工业、国防、科研等部门测定太阳直接辐射的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级热电式净全辐射表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成套性等。本标准适用于气象、农业、工业、国防、科研等部门测定净全辐射的仪器。
本标准规定了专门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37mm高射炮完整状态主要部件检测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用的1965年式双管37mm高射炮的技术检测,其他年式37mm高射炮可参照执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作业点建设、空域安全、作业安全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口径为37mm高射机关炮,人工防雹增雨弹所进行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本标准规定了冻土器的产品规格、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贮存等项要求。本标准适用于TB1-1型冻土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湿度检定箱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DJM10型和DJM10A型湿度检定箱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YE1-1型气压检定箱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产品标志、包装、贮存等项内容。本标准适用于YE1-1型气压检定箱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HM4型电动通风干湿表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HM4型电动通风干湿表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微风仪的型式、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EY3-2A和EY3-2B型电子微风仪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雨量传感器的基本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SL2-1型雨量传感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和验收。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行业使用的GX-2型水电解制氢设备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QX10的本部分规定了电涌保护器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连接至低压配电系统和连接至电信及信号网络的电涌保护器。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仪器、气象仪器检定检验设备及其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本标准适用于气象仪器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制定、技术文件编制、教材书刊及文献的编写等。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仪器的型号与命名的编写原则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气象仪器的使用、研究、设计、制造以及管理等部门的型号与命名的编制。
本标准适用于气象台站(含院校、科研等单位),在气象观测场内放置测量气温、湿度仪器用的木制百叶箱。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民航、海洋、水文、环保、农林等部门使用的各种气象仪器产品分类及主要产品技术性能指标系列。本标准适用于各种气象仪器的设计、生产、检验及有关技术文件编制。
本标准规定了新一代天气雷达站的防护原则、雷电防护区及防护等级的划分、雷达站建筑结构防雷设计及施工要求、雷达站各装置的防护措施等。本标准适用于新一代天气雷达站的雷达设计、施工;原有天气雷达站防雷改造工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台(站)的防护原则和一般规定、雷电防护区的划分、防雷等级、等电位连接和共用接地系统、屏蔽措施和合理布线、电涌保护、防雷装置的维护与管理。本标准适用于各级气象台(站)的防雷设计与施工;
本标准规定了气象信息系统的防护原则、雷电防护区的划分、屏蔽措施和线缆敷设、雷击电涌保护及防雷装置的维护和管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气象信息系统的防雷设计、施工;原有气象信息系统改造的防雷设计、施工可参照
本标准规定了Ⅱ型自动气象站的组成、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和成套性等。本标准适用于Ⅱ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