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
团体标准是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为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的标准。
本标准规范规范了工业电商平台数据信息安全管理流程,涵盖用户账户安全、产品与信息发布、物理安全、网络安全、主机系统安全、技术安全、数据安全。本标准适用于对工业电商平台中涉及的数据信息安全事项进行全过程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服务平台商品信息发布商品信息发布、发布限制、禁售商品等相关要求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相关方在工业服务平台发布商品信息时提供指导。
本标准规定了区块链相关企业在运营能力、基本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区块链相关企业评估以及复审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区块链企业的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人工智能企业在运营能力、基本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人工智能企业评估以及复审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人工智能企业的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大数据企业在运营能力、基本能力等方面的要求,亦规定了大数据企业评估要求、评估机构要求以及监督要求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大数据企业的评估。
本标准规定了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要求、评估机构要求以及监督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软件企业核心竞争力评估过程。适用于:a)期望建立核心竞争力体系或评估自身核心竞争力
本标准规定了医学数字影像通信检查唯一标识符、序列唯一标识符及图片唯一标识符的编码规范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支持医学数字影像通信标准(DICOM)的医疗设备生产商、医学影像存储与归档系统(PACS)开发
本标准规定了在医疗健康物联网环境下以人体感知对象为核心的信息融合过程以及融合级别描述,信息融合功能和接口描述。本标准适用于医疗健康物联网系统的信息融合过程构建以及感知设备信息融合、人体感知对象信息融
本标准规定了能量检测仪类医疗健康感知设备在对外数据通信中所涉及的数据制定命名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外部数据通信功能的能量检测仪类感知设备的命名与编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血压计类医疗健康感知设备在对外数据通信中所涉及的数据制定命名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外部数据通信功能的血压计类感知设备的命名与编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血氧仪类医疗健康感知设备在对外数据通信中所涉及的数据命名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外部数据通信功能的血氧仪类感知设备的命名与编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体温计类医疗健康感知设备在对外数据通信中所涉及的数据制定命名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外部数据通信功能的体温计类的医疗感知设备的命名与编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位置标识类的医疗健康感知设备在对外数据通信中所涉及的数据制定命名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外部数据通信功能的位置标识类感知设备的命名与编码工作。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健康感知设备在对外数据通信中所涉及的数据命名方法和编码规则。本标准适用于具备外部数据通信功能的医疗健康感知设备的命名与编码工作。
本规范规定了高血压患者家庭数据监测管理信息系统的功能组成、功能要求以及系统总体要求。本规范仅适用于家庭级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家庭监测健康档案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标准适用于指导患者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患者家庭自我监测管理应用可参考使用。
本部分规定了医疗机构信息基本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医疗机构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转诊(院)记录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转诊(院)记录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住院医嘱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住院医嘱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出院记录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出院记录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入院记录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入院记录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专科住院病案首页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专科住院病案首页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护理评估与计划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护理评估与计划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倍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护理操作记录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护理操作记录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倍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检验记录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检验记录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检查记录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检查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急诊留观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急诊留观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门(急)诊处方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门(急)诊处方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门(急)诊病历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门(急)诊病历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本部分规定了高血压患者基本信息数据集的数据集元属性和数据元属性。本部分适用于指导高血压患者基本信息的采集、存储、共享以及信息系统的开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