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地方标准(DB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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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超市经营过程中的店铺管理、日常经营、广告宣传、促销活动和投诉处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超市、大型超市、便利店和仓储式会员店(含加盟店)等连锁经营企业的经营活动。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展览经营与服务的展览主(承)办机构应具备的基本要求、经营条件和服务提供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或设有分支机构,且开展展览主(承)办业务的

本标准规定了犬用狂犬病疫苗的选择、运输、贮藏、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犬只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种。

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受伤人员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的原则、方法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人身伤害、道路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案件及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受伤人员的休息期、营养期和护理期评定

本标准规定了草菇设施化生产技术的标准要求,包括生产环境、菇房条件、栽培技术(基质制备、进菇房、冷却、播种、发菌管理、出菇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出料及菇房清理)、保鲜储藏与包装运输等技术要求。 本标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监管范围内涉外港口设施反恐怖防范工作的组织架构和机构职能、管理要求、管理过程。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监管范围内为航行国际航线的客船(包括游艇)、500总吨及以上的货船、500总吨及以上的

DB31/T 192的本部分规定了单季晚稻机械化育插秧栽培的基本要求、栽培管理和考查记载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单季晚稻机械化育秧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地区鲜桃果实等级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及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地区生产的鲜桃。

本标准规定了上海市长途客运站及进出长途客站的运营车辆所属公司反恐怖防范工作的方针、目标、原则,以及反恐怖防范的基本管理要求、异常情况响应程序和检查、评估、改进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长途客运站及进

本标准规定了畜禽疫病监测采样基本要求、采样前准备、样品采集、样品包装、记录、保存和运送。 本标准适用于畜禽疫病监测的样品采集。

本标准规定了桃的产量和质量、苗木、园地选择、定植、间作与覆盖、整形修剪、土肥水管理、人工授粉、疏果套袋、病虫害防治、采收。 本标准适用于在上海地区的桃树栽培。

本标准规定了在上海市合法设立的服务业企业质量信用的等级划分方法、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评价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方对企业开展质量信用评价,企业也可以按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以提高企业自身质量管理水平,检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提供行政服务的服务原则、服务礼仪、服务内容及服务程序、效能评价等。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等,其他提供行政服务的机构可参

本标准规定了卷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以下简称能耗)限额的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节能管理与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卷烟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的计算与考核,以及对新建、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本标准规定了购物中心在运营管理和服务提供过程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的都市型购物中心、地区型购物中心、社区型购物中心、工厂直销中心。

本标准规定了标准型喷射式冷却塔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及节能评价值

本标准规定了本市陆上公共货运标志的设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维护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市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等陆上公共货运业态图形符号的应用。也适用于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

本标准规定了崇明水仙种球生产过程中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包括子球生产技术、种球生产技术。 本标准适用于崇明水仙的种球生产。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的选址规划、功能区域、设施设备、信息系统、进驻事项、人员配备、管理制度等建设和运行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及运行管理,部门

本标准规定了机力通风吹压式冷却塔的能效限定值、能效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以空气作为冷源的机力通风吹压式逆流湿式冷却塔。

本标准规定了景区的游客中心、导览设施、无线网络、停车场、游步道、垃圾箱、旅游厕所、安全防护设施、消防设施以及监控设施等旅游休闲基础设施的设置原则、设置方法和设置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范围内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汽(电)车动态信息发布内容,发布形式和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公共汽(电)车首末站、中途站、网站以及移动终端的动态信息发布服务。

本标准规定了练塘茭白(以下简称茭白)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练塘区域内(见附录A)生产、加工的茭白。

本标准规定了通信行业能源审计的内容、方法、程序及报告的编写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固定电话、移动通信、卫星通信、互联网接入及应用等综合信息服务的企业能源审计,其他类似用能单位也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规定了行政服务中心视觉识别系统的基本原则、基础元素,标识的设计要求、设置要求和基本办公用品应用。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各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行政服务中心、部门行政服务窗口等,其他提供行政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