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6123.1-2021 行李处理系统 第1 部分:带式输送机
标准号 | MH/T 6123.1-2021 | 标准名称 | 行李处理系统 第1 部分:带式输送机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MH/T 6050-2009、MH/T 6051-2009、MH/T 6052-2009、MH/T 6053-2009 | |
提出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V56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100 | ||
起草人 | 赵永谊、佟岱山、曹庆芳、王刚、朱京民、梁释心、周福双、杨光琪 | ||
起草单位 | 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北京中航质民航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处理系统带式输送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行李处理系统带式输送机的设计、制造与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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