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973-2021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 DB33/ 973-2021 | 标准名称 |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发布日期 | 2021-09-09 | 实施日期 | 2022-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33/ 973-2015 | |
提出单位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Z77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01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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