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 973-2021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标准号 DB33/ 973-2021 标准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发布日期 2021-09-09 实施日期 2022-0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DB33/ 973-2015
提出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77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
起草人
起草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要求和监督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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