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77-2021 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标准号 DB33/T 2377-2021 标准名称 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要求
发布日期 2021-09-22 实施日期 2021-10-22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归口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批准发布部门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分类 Z77
国际标准分类 13.060.01
起草人 叶红玉、徐志荣、朱俊、姚轶、王浙明、夏训峰、贺艳妮、邱琳、刘锐、贺蕾蕾
起草单位 浙江省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的水污染物控制要求、监测要求以及实施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污水户用处理设备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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