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2363.4-2021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4部分:轨道工程
标准号 | DB33/T 2363.4-2021 | 标准名称 | 市域(郊)铁路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第4部分:轨道工程 |
发布日期 | 2021-09-22 | 实施日期 | 2021-10-22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归口单位 |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
批准发布部门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6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3.100 | ||
起草人 | 韦征、罗士瑾、刘超、项柳福、应超凌、丁正祥、周逊泉、吕聪儒、李仓华、华正兴、刘向东、管新权、沈永峰、封露、邹玉生、付运生、陈尚新、言建标、陈志远、贺科军、毛琛琛、杜运国、孙波、邱海慧、吴勇、黄挺、卫海津、王薇、方卉、陆王杰 | ||
起草单位 | 浙江省交通工程管理中心、浙江杭海城际铁路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市域(郊)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基本规定、原材料及轨道主要部件进场检验、施工控制网、轨枕埋入式无砟道床轨道、预制轨道板无砟道床轨道、钢弹簧浮置板无砟道床轨道、减振 垫浮置板无砟道床轨道、梯形(纵向)轨枕无砟道床轨道、有砟轨道铺轨前铺砟、有缝线路、无缝线路、无砟道岔及钢轨伸缩调节器、有砟道岔、轨道过渡段、钢轨预打磨、线路附属及安全设备、单位工程综 合质量验收等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设计速度为100km/h~160km/h的市域(郊)铁路轨道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设计速度 100km/h以下的市域(郊)铁路工程可参照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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