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936.12-2021 节水评价规范 第12部分:人工滑雪场
标准号 | DB11/T 936.12-2021 | 标准名称 | 节水评价规范 第12部分:人工滑雪场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 实施日期 | 2022-04-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0 | ||
起草人 | 李晓鸣、伍斌、刘津成、周泽宏、王兆秀、宋桂丽、尤伟贤、李莹莹、白岩、张玉博、张蕊 | ||
起草单位 | 北京市滑雪协会、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节约用水办公室、北京市密云区节约用水事务中心、北京市延庆区供排水管理中心、北京市延庆区小型水库管理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人工滑雪场节水评价的基本要求、评价指标及评分细则。 本文件适用于室外和室内人工滑雪场的节水评价。 本文件不适用于专业竞赛用人工滑雪场的节水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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