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284-2021 无证明办理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22/T 3284-2021 | 标准名称 | 无证明办理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1-26 | 实施日期 | 2021-12-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吉林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
中国标准分类 | A12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040.03 | ||
起草人 | 生明辉、高瞻瞻、李丹、高静焘、王立国、路云强、王建、黄大坤、郑波、李亚鸽、王钊柱 | ||
起草单位 | 四平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四平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平市铁东区政务服务局、四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局、梨树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双辽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北京麦斯达夫科技有限公司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无证明办理工作的证明事项清理原则和要求、人员职责、办理流程和方式、保密机制、责任追究、容错免责以及评价与改进。 本文件适用于各级政务部门无证明办理工作。 |
||
首页预览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