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1017-2021 水回用导则 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

标准号 GB/T 41017-2021 标准名称 水回用导则 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方法
发布日期 2021-12-31 实施日期 2022-07-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归口单位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 Z05
国际标准分类 13.030.20
起草人 胡洪营、吴光学、吴乾元、白雪、张鹤清、司小超、来海亮、吴云生、孙磊、潘民峰、张劲松、钟雄、李越彪、黄文博、吉春红、高丙锋、季献华、贾伯林、李广宏、黎泽华、郑一江、周其胤、辛永光、欧宏森、李海波、李都望、薛军龙、卓雄、张松建、周强、陈卓、巫寅虎、梁思懿、杭世珺、关春雨、白岩、范伟、王哲晓、韩万玉、余浩、刘人源、林伟、常勇、吕迎智、文剑平、戴日成、何蓉、罗金学、刘牡、沈明忠、王羽、吴炫瑜、张晓爽、董海威、曹礼标、周静海、程顺健、田旭峰
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清华苏州环境创新研究院、中国葛洲坝集团水务运营有限公司、广东自远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金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蓝星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泓济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舜禹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华电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城建职业学院、广东新泰隆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江西省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河北诚润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清华大学深圳国际研究生院、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中信环境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建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北京市水影响评价中心、浙江正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岜山集团有限公司、山东润康水务有限公司、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绿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美自然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佛山沃浦机械有限公司、佛山市绿之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宏绿实业环保有限公司、海南和风佳会电化学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众高科(北京)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评价的指标体系、程序与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污水再生处理技术与工艺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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