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13-2021 河湖长制工作规范
标准号 | DB12/T 1113-2021 | 标准名称 | 河湖长制工作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 实施日期 | 2022-02-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天津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天津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1.120 | ||
起草人 | 齐勇、王家祥、钱煜哲、王亚超、果植昌、张子涵、张津川、肖雪、柳玥、王哲、程志刚、段龙飞、李雪军、左勇、辛庆正、何媛、李建辉、薛增骁 |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河长制事务中心、天津市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河湖长制工作规范的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基础工作、河湖长履职、管理机制、考核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辖区内河湖长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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