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T 1143-2022 旱田土壤镉、铬、铅污染海泡石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标准号 DB12/T 1143-2022 标准名称 旱田土壤镉、铬、铅污染海泡石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
发布日期 2022-09-08 实施日期 2022-10-14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归口单位 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批准发布部门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标准分类 B13
国际标准分类 65.020.20
起草人 秦旭、黄青青、赵立杰、梁学峰、王林、孙约兵、徐应明
起草单位 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旱田土壤重金属污染海泡石原位钝化修复技术规程的要求、方法、技术。

本文件适用于受重金属镉、铅、铬单一或复合污染的农田旱地潮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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