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0014-1996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标准号 | MH/T 0014-1996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
发布日期 | 1996-04-09 | 实施日期 | 1996-04-09 |
废止日期 | 2019-07-17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V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49.10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评审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中、高举技术资格的申报条件、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与能力以及业绩与成果等要求。 从事民用航空维器修、改装及其质量控制的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适航合格审查、适航检查和适航监督的技术人员。 从事民用航空器维修与适航专业应用研究及技术开发的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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