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16.5-2008 民用航空气象 第5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标准号 | MH/T 4016.5-2008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气象 第5部分:设备技术要求 |
发布日期 | 2008-01-29 | 实施日期 | 2008-04-01 |
废止日期 | 2020-03-10 | 代替以下标准 | MH/T 4016.4-2004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起草人 | 须剑良、骈啸川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等 | ||
适用范围 | MH/T 4016 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机场配备的自动气象观测系统、自动气象站、机场终端区多普勒天气雷达、边界层风(温)廓线雷达和卫星云图接收处理系统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民用部分配备的气象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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