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4016.1-2004 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
标准号 | MH/T 4016.1-2004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气象 第1部分:观测和报告 |
发布日期 | 2004-12-20 | 实施日期 | 2005-04-01 |
废止日期 | 2020-03-10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A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07.060 | ||
起草人 | 耿家勤、王新、余酒泽、邓明光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华东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中国民用航空中南地区管理局空中交通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气象观测和报告的种类、内容和格式,以及对观测仪器及设施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气象观测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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