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145.125-2003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标准号 | MH/T 3145.125-2003 | 标准名称 |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
发布日期 | 2003-08-21 | 实施日期 | 2003-11-01 |
废止日期 | 2019-09-09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批准发布部门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None | ||
国际标准分类 | None | ||
起草人 | 韦国锋、孙作琪 | ||
起草单位 |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 ||
适用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