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145.125-2003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标准号 MH/T 3145.125-2003 标准名称 民用航空器维修标准 第5单元:航空器材 第125部分:航空器材验收、储存、发付
发布日期 2003-08-21 实施日期 2003-11-01
废止日期 2019-09-09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标准分类 None
国际标准分类 None
起草人 韦国锋、孙作琪
起草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适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