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 427-2008 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标准号 SL 427-2008 标准名称 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
发布日期 2008-06-20 实施日期 2008-09-20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批准发布部门 水利部
中国标准分类 N93
国际标准分类 07.060
起草人 <p>丁强、孙京忠 等</p>
起草单位 <p>水利部南京水利水文自动化研究所、水利部水文水资源监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p>
适用范围

为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效率和满足精细化的要求,规范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的设计、建设、管理,适应水利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需要,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和传输规约,形成科学合理、相互兼容、资源共享的信息管理体制,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包括取水在线监测系统、取水许可管理系统、水资源管理系统)中的信息采集与传输,适用于城市集中供水水源、取用水户、人河排污口、行政边界控制断面等水资源监控点以及移动监测设备与水资源监控中心站之间的数据传输。 本标准规定的各种信息传输设备在不同体系结构下的数据传输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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