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H/T 3014.4-2007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4部分:站坪航空器材的储存

标准号 MH/T 3014.4-2007 标准名称 民用航空器维修 航空器材 第4部分:站坪航空器材的储存
发布日期 2007-10-16 实施日期 2008-02-01
废止日期 2019-09-09 代替以下标准 MH 3145.124-2003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
中国标准分类 V55
国际标准分类 49.100
起草人 <p>姜和平、彭胜昌 等</p>
起草单位 <p>中国民用航空总局飞行标准司</p>
适用范围

MH/T 3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民用航空器站坪航空器材管理的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站坪对航空器材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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