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 0563-1993 551金属减活剂

标准号 SH/T 0563-1993 标准名称 551金属减活剂
发布日期 1993-06-11 实施日期 1994-05-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批准发布部门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
中国标准分类 E61
国际标准分类 None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用苯三唑、有机胺等为原料,经反应和后处理制得的苯三唑衍生物金属减活剂的技术条件。产品代号为T 551。 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调制汽油机油、液压油、油膜轴承油、工业齿轮油、变压器油、压缩机油和润滑脂等。T 551应避免与ZDDP或氨基甲酸盐类共用,它们有相互作用易生成沉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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