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424-201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标准号 | HJ 424-2017 | 标准名称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数字式复印(包括多功能)设备 |
发布日期 | 2017-12-11 | 实施日期 | 2018-03-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J/T 424-2008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2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黑白复印设备、彩色复印设备及以复印为其基本功能的数字式多功能复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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