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48-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标准号 HJ 848-2017 标准名称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发布日期 2017-09-19 实施日期 2017-11-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05
国际标准分类 13.03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水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

首页预览图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