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48-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标准号 | HJ 848-2017 | 标准名称 |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
发布日期 | 2017-09-19 | 实施日期 | 2017-1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环境保护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3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p>中国环境监测总站</p>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气、水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监测。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熟料)制造、矿山开采、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的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包括废塑料、废橡胶、废纸、废轮胎等,掺加生活垃圾的质量不得超过入窑物料总质量的30%)、城市和工业污水处理污泥、动植物加工废物、受污染土壤、应急事件废物等固体废物水泥工业排污单位的自行监测适用本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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