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617-2011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标准号 HJ 617-2011 标准名称 企业环境报告书编制导则
发布日期 2011-06-24 实施日期 2011-10-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环境保护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00
国际标准分类 None
起草人
起草单位 <p>青岛理工大学</p>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企业环境报告书的框架结构、编制原则、工作程序、编制内容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环境报告书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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