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 223-2005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
标准号 | HJ/T 223-2005 | 标准名称 |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轻质墙体板材 |
发布日期 | 2005-11-28 | 实施日期 | 2006-01-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HBC 19-2005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Q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060.1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轻质墙体板材类环境标志产品的基本要求、技术内容和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石膏板、纤维增强水泥板、加气混凝土板、轻集料混凝土条板、混凝土空心条板、纤维增强硅酸钙板及复合板等轻质墙体板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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