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3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标准号 | HJ 1132-2020 | 标准名称 |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
发布日期 | 2020-05-15 | 实施日期 | 2020-08-15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None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批准发布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
中国标准分类 | Z2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40.40 | ||
起草人 | |||
起草单位 | |||
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一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1mg/m3,测定下限为4mg/m3;二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2mg/m3,测定下限为8mg/m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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