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1132-2020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标准号 HJ 1132-2020 标准名称 固定污染源废气 氮氧化物的测定 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发布日期 2020-05-15 实施日期 2020-08-15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None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批准发布部门 生态环境部
中国标准分类 Z25
国际标准分类 13.040.40
起草人
起草单位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便携式紫外吸收法。

本标准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

一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1mg/m3,测定下限为4mg/m3;二氧化氮的方法检出限为2mg/m3,测定下限为8mg/m3

首页预览图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