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417-2022 持续性姿势-知觉性头晕中医疗效评价规范
标准号 | DB22/T 3417-2022 | 标准名称 | 持续性姿势-知觉性头晕中医疗效评价规范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实施日期 | 2022-12-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 归口单位 |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
中国标准分类 | C05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20 | ||
起草人 | 张水生、刘寅、刘东、孔庆辉、张欢、刘亚芬、李秀玲、艾春玲、董晗硕、李帅、韩琦、吴彤、滕鑫、曹政华、孙莉 | ||
起草单位 |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吉林省吉林中西医结合医院、珲春市中医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持续性姿势-知觉性头晕中医疗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程序、中医疗效评价方法和评价报告。 本文件适用于持续性姿势-知觉性头晕中医疗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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