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2/T 3411-2022 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性能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标准号 | DB22/T 3411-2022 | 标准名称 | 高寒地区纯电动汽车性能综合评价指标体系 |
发布日期 | 2022-11-23 | 实施日期 | 2022-12-08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提出单位 | 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 归口单位 | 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批准发布部门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 ||
中国标准分类 | T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
起草人 | 陈虹、郑建明、于翔、杨军之、张新生、车志平、陆志伟、王振来、张智、周国彬、魏来、惠玉源、景猛、郭强、许俊、金鉴、王建国、寇博超、李帅、李杰、赵忠民、李日光 | ||
起草单位 | 吉林大学汽车仿真与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研发总院、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商用车开发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智能网联开发院、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延边国泰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吉林省汽车电子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纯电动汽车高寒地区性能综合评价的评分模型、评分方法、性能评价指标分值分配及纯电动乘用车和纯电动商用车评价指标的设定。 本文件适用于纯电动乘用车、纯电动商用车的性能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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