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5483.3-2022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3部分:禽流感

标准号 SN/T 5483.3-2022 标准名称 境外动物卫生状况评估规程 第3部分:禽流感
发布日期 2022-07-07 实施日期 2023-02-01
废止日期 代替以下标准
提出单位 海关总署 归口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批准发布部门 海关总署
中国标准分类 B41
国际标准分类 11.220
起草人 李应国、聂福平、李丹丹、张剑锐、刘天强、刘环、王国民、李盟、殷静、鄢志强、王伟利、季新成、史梅梅
起草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口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中国海关科学技术研究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春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标法中心
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对境外禽流感卫生状况评估的信息收集、书面评估和实地评估的技术要求和程序。

本文件适用于对境外禽流感疫情卫生状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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