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3-2021 用水定额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标准号 | DB11/T 1764.13-2021 | 标准名称 | 用水定额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
发布日期 | 2021-06-21 | 实施日期 | 2021-10-01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DB11/T 1695-2019 | |
提出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 归口单位 |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水务局 |
批准发布部门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中国标准分类 | P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060.25 | ||
起草人 | 傅长龙、于长水、张春玲、车建明、贾凤超、魏金旺、赵昕、李昭君、唐海龙、高原、刘伟、郑莎莎、王迪、马志航、付意成、张剑、白雪 | ||
起草单位 | 北京酿酒协会、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牛栏山酒厂、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白酒和啤酒制造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白酒和啤酒制造企业用水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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