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DEPI 021-2021 环氧氯丙烷副产2,3-二氯丙烯
标准号 | T/SDEPI 021-2021 | 标准名称 | 环氧氯丙烷副产2,3-二氯丙烯 |
发布日期 | 2021-07-07 | 实施日期 | 2021-07-07 |
废止日期 | 代替以下标准 | ||
团体名称 | 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中国标准分类 | G17 | ||
国际标准分类 | 71.080.20 | ||
起草人 | 王海林、郭庆岭、贾燕、刘治强、杜秋晨、马芳、吴钟旺、门建鸿、逯漫漫、辛雪梅、贺光秀、孟繁进 | ||
起草单位 | 山东三岳化工有限公司、山东省思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无棣鑫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山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 ||
适用范围 | 本文件规定了环氧氯丙烷环氧氯丙烷副产2,3-二氯丙烯的原料及生产流程、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以环氧氯丙烷装置中回收的1,2,3-三氯丙烷为主要原料,经过合成反应制得的2,3-二氯丙烯,主要用作工业合成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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