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 51-2009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标准号 GBZ 51-2009 标准名称 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发布日期 2009-03-16 实施日期 2009-11-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GBZ 51-2002
起草人 闻建范、李思惠、王洁、付绪珍、王志红
起草单位 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原则、诊断及分级标准以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对非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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