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 117-1998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 JGJ 117-1998 | 标准名称 |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规程(附条文说明) |
发布日期 | 1998-09-14 | 实施日期 | 1999-03-01 |
废止日期 | 2020-06-01 | 代替以下标准 | None |
起草人 | 钟永钧、方金柏、林驹、金锦祥、柳维炯、姚镇华、俞鹤根、秦再柏、韦威 | ||
起草单位 | 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 | ||
适用范围 | 为了再民用建筑修缮工程查勘与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恢复和改善原有房屋的使用功能,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城市中原有底层和多层民用建筑修缮工程的查勘与设计。 民用建筑修缮工程的查勘与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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