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 262-2017 中低速磁浮交通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标准号 CJJ/T 262-2017 标准名称 中低速磁浮交通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发布日期 2017-05-18 实施日期 2017-11-01
废止日期 None 代替以下标准 None
起草人 吴祥明、王平、陈小鸿、孙吉良、王洪宇、张佩竹、林国斌、窦仲赟、刘万明、严培良、龙志强、李爱东、潘光熙、朱颖、罗湘萍、王志荣、唐敏、杨志豪、张兴昭、夏冷、赵东亮、吉敏廷、高燕平、袁淑清、邵臻、祁玉华、曾国锋、张昆仑、王金艳、朱守钧、王永刚、方华、王之龙、王亚彬、王凯杰、王明昇、王粉线、王军、田琨、代继龙、田连生、田苗盛、井司南、兰淑桂、冯云、刘炜、孙先锋、朱鸿欣、姚生军、何大海、吴松、宋振华、邹明辉、张挺、张学山、张华英、张春光、张海波、宋伟、张鹏、李杰、李江锁、李美玲、李德修、杨桢、杨洁、杨慧俐、杨彩霞、陆继诚、陈克坚、陈浩、周华、易思蓉、林宗良、罗昆、罗世辉、洪少枝、赵晓梅、索晓明、郭公安、徐银光、盛雄伟、黄剑、黄靖宇、曾国保、董德存、虞翊、窦广占、靳守杰、滕一陛、颜志华、刘海建、侯桂敏、刘强、张亚雷
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北京控股磁悬浮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国防科学技术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上海磁浮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唐山轨道客车有限责任公司、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适用范围

为使中低速磁浮交通达到安全可靠、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技术先进,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采用常导电磁悬浮技术实现悬浮导向,通过直线感应电机实现牵引和电制动,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120km/h的新建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的设计。

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设计,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要求,线路选择应以客流预测为依据,并应最大限度地吸引客流。

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设计年限分为初期、近期、远期,初期为建成通车后第3年,近期为第10年,远期为第25年。

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的设计应统一规划、近远期结合、分期实施。建设规模、车辆编组、设备容量以及车辆段和停车场等的用地面积,应按预测的远期客流量和线路通过能力确定。对于可分期建设的工程和配置的设备,应分期扩建和增设。

中低速磁浮交通工程的主体结构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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